日前,國家認監委發布《關于在汽車領域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檢自證試點的公告》,決定在汽車產品領域,以整車企業委托改裝企業生產的平板、倉柵、廂式、自卸貨車為試點進行強制性產品認證(以下稱CCC認證)自檢自證改革。
具體有關事項摘抄如下:
一、試點措施
1、明確整車企業為認證責任主體
對整車企業委托不同改裝企業生產的四類車,由整車企業作為認證委托人向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申請,改裝企業不能單獨申請CCC認證。整車企業應同時將CCC證書涉及的改裝企業名單向認證機構備案。
2、四類車開展自檢自證
整車企業在申請四類車CCC認證時,可以采用自有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替代第三方檢測報告,可以在作出相關承諾的前提下,免于提交生產能力、技術力量、質量保證體系方面的申請材料。
二、實施要求
1、整車企業應按照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》(CNCA-00C-005)和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汽車》(CNCA-C11-01:2020)要求,針對產品特性和生產加工特點,建立完善的工廠質量保證能力,確保產品一致性。
2、整車企業應加強對改裝企業日常管理,確保其具備符合實施規則要求的生產資源,建立相應質量保證能力及產品一致性控制措施。如四類車出現產品質量問題,或改裝企業不能保證持續生產符合CCC認證要求的產品時,整車企業應立即停止改裝企業相關產品生產,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告知認證機構。
3、認證機構應在實施細則中明確對四類車自檢自證的認證實施程序,重點審核整車企業對改裝企業的管理要求及實施情況、產品一致性等。必要時,認證機構可到改裝企業實施延伸檢查或開展生產現場、市場抽樣檢測或檢查。
4、四類車出現實施規則規定的風險情況時,認證機構應按要求對相應整車企業、改裝企業實施現場檢查。若存在違反CCC認證要求的情況,應依法對相應證書作出處理。整車企業提交虛假申請資料的,認證機構應依據實際情況對后續四類車的認證申請采取相應措施。